各县(区)民政局、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全市社会组织:
现将《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从严从紧强化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社管函〔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从严从紧强化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社会组织活动管理。
附: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从严从紧强化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社管函〔2022〕7号)
惠州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7日